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如果劳动者无法胜任工作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能胜任工作,通常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的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而在绩效考核中,必定有排名末位的员工,排名末位与能否胜任工作不可划一,不具有直接相关性。因此,员工只是排名靠后,但这一简单的排名并不能说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如果公司仅仅以末位淘汰辞退员工是不合法的。
员工遭遇末位淘汰被辞退是否合法
法录库
人气:8.18K
栏目推荐
- 1员工被单位辞退是否可以要补偿
- 2员工50岁被辞退是否合法?
- 3公司以简历职位不符辞退员工是否合法
- 4岗位调整辞退员工是否合理?
- 5辞退返聘老员工单位是否违反劳动法
- 6劳动法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2021年 最新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标准2021
- 7末位淘汰制辞退员工合法吗
- 8员工病假三个月被辞退是否合法?
- 9员工被行政拘留辞退是否合法?
- 10用人单位辞退怀孕员工的行为是否合法
- 11公司以岗位消失为由辞退员工是否合法?
- 12辞退员工未开具辞退证明是否合法
- 13企业如何合理的辞退员工?
- 14员工入职时隐瞒怀孕被辞退是否合法?
- 15辞退员工员工不办理手续是否合法?
- 16依法辞退员工员工要补偿是否合理
- 17被淘汰的旧牙刷不要扔掉 被淘汰的旧牙刷妙用多多
- 18雇人单位辞退员工没有合同是否合理
- 19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 20怀孕的员工不能辞退员工是否合法?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