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这里的所属单位可以理解为,
一是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
二是集团公司与下属公司的关系;也可以理解为具有关联性质的公司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用人单位为什么不能设立劳务派遣单位
法录库
人气:1.23W
栏目推荐
- 1单位与劳务派遣解除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
- 2劳务派遣单位有什么义务
- 3va是什么单位
- 4用工单位的义务有哪些 - 劳务派遣关系中
- 5劳务派遣用工单位调岗降薪怎么维权
- 6劳务派遣是什么意思
- 7劳务派遣的岗位要不要去
- 8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呢
- 9单位劳务派遣合同
- 10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有什么区别 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怎么区分
- 11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应承担哪些责任
- 12劳务派遣用工单位调岗降薪合法吗
- 13劳务派遣中的用工单位需要履行哪些义务呢
- 14用人单位如何承担责任? - 劳务派遣中的工伤
- 15山东事业单位劳务派遣能随时辞职吗
- 16劳务派遣给用工单位带来了哪些好处?
- 17劳务派遣合同到期被用人单位退货是否会赔偿
- 18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 19事业单位劳务派遣能随时辞职吗?
- 20劳务派遣机关事业单位能转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