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仲裁时效,自事实劳动关系结束后一年为仲裁时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确定劳动关系有时效吗
法录库
人气:3.3W
栏目推荐
- 1确立劳动关系的时效
- 2劳动关系确认申请仲裁期限有没有时效?
- 3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
- 4怎样才算确定恋爱关系
- 5确立劳动关系的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 6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怎么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 7确认劳动关系仲裁时效时间怎么确认
- 8确立劳动关系仲裁时效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 9劳动关系什么时候认定? - 劳动关系的类别有哪些
- 10超过仲裁时效可以确认劳动关系吗
- 11劳动关系确认和工伤待遇有关系吗?
- 12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就自动终止吗 退休后继续上班是劳动关系吗
- 13劳动关系确认的时效是多久
- 14确认劳动关系仲裁时效是多长时间?
- 15上海确认劳动关系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 16确认劳动关系案件适用仲裁时效吗
- 17劳务外包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如何确定?
- 18劳动关系早于劳动合同如何确定劳动关系?
- 19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对时效有要求吗
- 20如何确定劳动关系的确立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