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租合同的效力由出租人的态度决定。如果出租人同意转租,则视为出租人对转租合同的追认,那么转租合同自始有效;
2、如果出租人明确表示不同意转租,则出租人有权解除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解除该合同的,转租合同被撤销,自始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八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如何认定房屋转租合同的法定效力
法录库
人气:1.03W
栏目推荐
- 1效力待定合同中追认的生效时间要如何认定
- 2租赁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 3怎样认定房屋租赁合同免责条款的效力
- 4房屋买卖“阴阳合同”效力应如何认定
- 5房屋租赁合同效力怎样认定
- 6租赁纠纷的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 7定西公租房如何申请?定西公租房如何管理?
- 8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 农村房屋是否允许买卖
- 9转租的租房合同是否有法定效力
- 10民法典如何认定效力待定的合同
- 11转让抵押房屋合同的效力怎么认定?
- 12房屋租赁合同书
- 13如何认定违章建筑租赁合同的效力
- 14租赁合同如何认定其效力的函复
- 15租房合同怎么写 租房合同怎么写才有效
- 16房屋租赁合同效力怎么认定
- 17如何认定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
- 18如何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效力
- 19租赁合同确认效力纠纷如何认定?
- 20房屋租赁合同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