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下列原因造成事故的,使用人、行为人应承担民事责任:
(一)使用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构件、设备或使用性质;
(二)使用人阻碍房屋所有人对危险房屋采取解危措施;
(三)行为人由于施工、堆物、碰撞等行为危及房屋。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使用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造成事故要担责吗
法录库
人气:2.83W
栏目推荐
- 1造成一人死亡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怎样量刑
- 2见义勇为致人损害需要担责吗
- 3当事人回应1200万被转走反担责八成是怎么回事 当事人回应1200万被转走反担责八成说了什么
- 4合同双方当事人因无法履行各自的责任造成违约要承担什么后果?
- 5钢结构房屋寿命
- 6未成年人造成交通事故谁来承担责任
- 7擅自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包装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 8别擅自用药改变经期
- 9造成一死两伤交通事故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 10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后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 11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构成要件
- 12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怎么处罚
- 13自助行为不当造成损害需要担责吗
- 14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如何处罚
- 15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的处罚有哪些
- 16不满足信用卡犯罪构成要件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 17擅自出卖房产造成损失离婚时能要求补偿么
- 18构成变造货币刑事责任
- 19擅自住房改商用违法吗
- 20开发商能擅自变更房屋设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