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就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行为,擅自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包装,引人误认为是知名商品或者与知名企业存在特定联系,更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六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擅自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包装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法录库
人气:2.75W
栏目推荐
- 1使用与其他公司相似商标是否构成侵权
- 2怎样构成不正当竞争
- 3商标抢注与不正当竞争能否同时主张?
- 4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具体情形包括哪些
- 5行为 - 不正当竞争
- 6反不正当竞争怎么认定? - 不正当竞争概念是什么
- 7劳动力商品与一般商品在使用价值上有何不同
- 8唯品会涉嫌不正当竞争被罚300万是怎么回事 唯品会涉嫌不正当竞争被罚300万具体情况
- 9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
- 10关于冰箱的正确使用原则 食品冷冻冷藏前应进行包装
- 11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情形是
- 12不正当竞争的构成要件
- 13不正当竞争行为
- 14反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有哪些?
- 15不正当竞争构不构成犯罪
- 16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点是什么
- 17构成不正当竞争的处罚
- 18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违法行为吗
- 19怎么辨别网购商品是否为正品
- 20反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