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应当补偿,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征收房屋补偿范围主要包括如下三部分内容: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房屋拆迁房屋下土地应补偿吗
法录库
人气:3.2W
栏目推荐
- 1房屋拆迁补偿多少
- 2房屋拆迁土地使用面积如何补偿
- 3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方案
- 4房屋拆迁时折价补偿款算买卖房屋吗
- 5划拨土地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 6哪些无证房屋可获得全额拆迁补偿
- 7国有土地房屋拆迁是否给补偿
- 8离婚后还有份吗 -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
- 9江苏省土地房屋征收拆迁补偿规定
- 10违建的房屋可以强拆吗 违建的房屋可以做贷款吗
- 11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办法?
- 12房屋拆迁后户口要迁移吗
- 13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对被拆除房屋面积怎么认定
- 146级地震房屋会倒吗 六级地震房子会倒塌吗
- 15房屋拆迁土地使用权怎么补偿
- 16房屋拆迁补偿没有土地使用证
- 17房屋拆迁应与谁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 18房屋拆迁补偿太低怎么办? - 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 19广西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
- 20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