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担保人解除担保责任: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当主合同不存在或者已经结束,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债务,或者保证期间届满的时候,连带责任保证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连带担保人如何解除担保责任
法录库
人气:2.3W
栏目推荐
- 1主合同解除担保人是否还承担担保责任
- 2如何解除担保人的责任
- 3如何解除担保人责任
- 4连带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有效期
- 5连带责任担保和一般担保的区别
- 6贷款连带担保责任后果是啥
- 7连带担保责任的担保期限
- 8借款担保人连带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 9从抵押担保和保证担保看连带法律责任
- 10法人代表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法人代表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 11保证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
- 12连带担保责任的担保期限是多久
- 13连带担保责任最长担保多久?
- 14贷款担保人连带责任一般承担多少
- 15责任和担当的含义
- 16公司担保法人连带责任怎么承担
- 17担保人如何取消担保
- 18担保责任和连带担保责任是什么
- 19连带担保人如何脱责
- 20连带保证责任应该如何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