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参加机关事业单位社保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某些行政、刑事处罚的,在单位停发工资期间不计算工作年限,暂停缴纳社保。符合被取保候审和被监视居住的人员,经有关部门审查核实后,构不成刑事犯罪或不被行政处罚,且不给予任何行政纪律处分等某些情况的,可办理社保费补缴手续。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暂时羁押人员能够交社保吗
法录库
人气:2.14W
栏目推荐
- 1超期羁押怎么办 - 逮捕羁押多长时间
- 2缓刑能抵减羁押的时间吗
- 3临时羁押人员可以律师会见吗
- 4社保卡到期了还能交社保吗?第三代社保卡密码是几位数
- 5羁押时间能抵缓刑期吗
- 6刑事拘留阶段羁押多长时间为超期羁押
- 7异地羁押能取保吗
- 8社保能够取出来吗
- 9临时羁押人员可不可以会见律师
- 10羁押中人员可以为股东吗?
- 11羁押能取保候审吗
- 12羁押时间能折抵刑期吗
- 13羁押阶段能取保吗
- 14羁押人员近亲属可以申诉吗
- 15养老保险和社保可以同时交吗
- 16中止审理羁押人员释放吗
- 17判缓羁押时间能折算吗
- 18社保断交了还能用吗,社保断交怎么续交
- 19临时羁押律师能会见吗
- 20社保断交可以补交吗 社保断交了能不能补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