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效力有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
1、有效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如果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有生效条件的,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2、无效合同。民法典规定了5中合同无效的情形,具体为:
(1)、无民事行为能力签订的合同;
(2)、虚假合同;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4)、恶意串通的合同无效。
3、可撤销合同: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在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前,善意相对人享有撤销权,但必须是通知的方式。《民法典》一百四十五条。
(2)、重大误解。
(3)、欺诈。
(4)、胁迫。
(5)、趁人之危。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合同行为效力种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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