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小额纠纷诉讼的一审采取普通程序审理的,人民法院应该在受理案件六个月内审结,如果有特殊情况要延长的,由院长批准后可以延长六个月。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小额诉讼程序审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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