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如果对一审法院的“驳回起诉裁定”不服,可以就该裁定上诉。即法院驳回起诉后还可以重新起诉。
就是说如果法院驳回起诉是因为证据不足或者是资料不齐全的话,可以把相关的证据或者资料补全后再此起诉,如果或者是认为法院裁定错误的,可以再次起诉,如果上诉法院认为可以起诉的话,就会裁定允许起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纠纷驳回会怎么样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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