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七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的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广告当然也属创作作品,如果一般厂商与广告公司合作,则广告著作权通过合同约定,如没有约定,著作权属于广告制作公司。
广告视频适用于著作权法吗
法录库
人气:2.22W
栏目推荐
- 1广告语受著作权保护吗?
- 22013天猫双11视频、电视广告大全
- 3广告语著作权登记
- 4广告语申请著作权
- 5广告语著作权保护
- 6剪辑视频侵犯著作权吗
- 7广告语可以做著作权登记吗
- 8电梯里播放的视频广告收入应该怎么分配
- 9著作权广告侵权律师函
- 10适用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哪些
- 11广告语如何申请著作权法的保护
- 12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131080p视频帧率多少合适
- 14广州软件网络著作权律师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与原作品著作权的客观联系
- 15著作权适格原告
- 16影视作品著作权人如何确定 - 复制外国影片出售侵犯著作权吗
- 17适用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哪些?
- 18如何确定影视作品著作权的归属怎样认定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
- 19买软件著作权属于学术造假吗
- 20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如何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