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加入,是指第三人自愿加入到债的法律关系中来成为新债务人,并与原债务人一起对债权人承担连带债务,同时不免除原债务人责任的一种法律制度;
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部分移转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务加入与债务承担区别
法录库
人气:3.18W
栏目推荐
- 1代偿债务后能否追诉担保人 代偿债务后不追偿怎么办
- 2有限公司破产后债务谁承担 有限公司破产之后债务谁承担
- 3共同债务与连带债务的区别是什么
- 4公司债务与法人债务的区别是什么?
- 5区别 - 共同债务与连带债务
- 6夫妻双方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区别是什么
- 7个人债务与夫妻债务区别
- 8第三人代为履行与债务承担的区别是什么
- 9债务承担与债务转移的区别在哪
- 10股东承担公司债务的条件有哪些? - 债权人与股东的区别是什么
- 11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
- 12债务承担与夫妻共同债务
- 13债务承担与夫妻债务
- 14夫妻双方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区别
- 15债务人可以与第三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债务吗
- 16债务转移与第三人代为履行债务的区别
- 17个人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的区别是什么?
- 18债务承担与债务转移
- 19怎样正确预防家庭债务风险?
- 20共同债务与连带债务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