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债权债务追溯如何写:“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
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重新计算。”《民法通则》第140条有这样的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债权债务追溯如何写
法录库
人气:2.01W
栏目推荐
- 1个人如何买国债
- 2代偿债务后能否追诉担保人 代偿债务后不追偿怎么办
- 3关于债务债权协议范本如何填写?
- 4如何填写村级债权债务清查表?
- 5债权债务关系解除证明书如何写
- 6债权债务终止协议书如何写?
- 7如何写债权债务授权书
- 8变更法人债务债权说明如何写
- 9股东不承担债权债务如何写明
- 10如何写债务债权授权书
- 11债务债权关系解除证明书如何写
- 12股东不承担债务债权处理如何写明
- 13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 债权人和债务人如何区分
- 14债权和债务有什么不同
- 15股东不承担债权债务处理如何写明
- 16债权债务关系解除证明书如何写?
- 17债务人离婚后债权人如何追讨债务
- 18如何写公司转让债权债务确认书?
- 19股东不承担债务债权如何写明
- 20双方债权债务抵销协议如何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