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法院要求报告财产令通知书以后,被执行人自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至提交书面财产报告之日。被执行人必须报告自己的财产情况。如果不报告,会被法院处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被执行人自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至提交书面财产报告之日,其财产情况发生下列变动的,应当将变动情况一并报告:
(一)转让、出租财产的;
(二)在财产上设立担保物权等权利负担的;
(三)放弃债权或延长债权清偿期的;
(四)支出大额资金的;
(五)其他影响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权实现的财产变动。
法院报告财产令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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