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起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即应书写起诉状,才能引起行政诉讼程序的开始。起诉状的主要内容有:
1.当事人的情况。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址。原告是法人或组织的,要写明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的情况。与原告相对应,还要写明被告行政机关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情况;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与住址;
4.署名和日期。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行政诉讼如何进行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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