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逮捕人犯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后,应在七日内作出批准逮捕、不批准逮捕或补充侦查决定。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公安机关是否可以延期提审查批捕
法录库
人气:2.23W
栏目推荐
- 1公安机关批捕后多久到预审科?
- 2因亲告罪公安局检查孕期可以批捕吗?
- 3检查机关不予批捕取保候审期间遵守哪些规定
- 4公安机关批捕权是否享有
- 5车审可以延期多久
- 6公安机关延长拘留期限由谁批准
- 7经期是否可以同房
- 8公安机关拘留多久提请批准逮捕?
- 9花呗可以延期几天还款?
- 10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可不可以提前解除
- 11审查起诉阶段批捕是否可以继续
- 12疫情期间车审可以延期多久 疫情期间车审能不能延期
- 13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无讯问笔录是否可行
- 14公安审查起诉阶段期限可以延长吗
- 15公安机关是否会给当事人发立案批捕短信?
- 16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检察院批捕
- 17逮捕后公安机关延长羁押期限
- 18公安报批捕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能否算批捕
- 19公安机关不向检察院申请批捕可以起诉吗?
- 20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