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但不送达拘留所执行的情形有什么
法录库
人气:3.23W
栏目推荐
- 1但不执行 - 做出行政拘留
- 2行政拘留有什么办法不拘留?
- 3行政拘留在拘留所里做什么
- 4不送达行政拘留决定书
- 5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区别是什么?
- 6违反治安管理哪些情形不执行行政拘留
- 7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有什么不同
- 8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有什么不一样
- 9行政拘留在拘留所做些什么
- 10关于治安拘留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是什么
- 11无证驾驶行政拘留处罚通知单是怎样进行拘留的
- 12行政拘留会不会留案底 - 行政拘留怎么执行
- 13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是什么
- 14什么情形下不予行政拘留
- 15行政拘留不执行的情况有哪些
- 16春运将至,全国铁路公安严惩“霸座” 已有452人被行政拘留!
- 17送达 - 行政拘留
- 18行政拘留去拘留所探视要带什么?
- 19治安拘留和刑事拘留如何区别?
- 20行政拘留不执行的情况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