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措施如果中止执行的,中止的情形消失后,会恢复执行,如果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
(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执行:
(一)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三)执行标的灭失的;
(四)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的;
(五)行政机关认为需要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行政强制措施长时间不执行能否再执行
法录库
人气:6.96K
栏目推荐
- 1强制执行要多长时间才能执行
- 2行政强制执行和措施
- 3行政强制执行措施有
- 4行政扣押强制执行措施
- 5行政强制措施与执行
- 6行政强制执行措施实施者
- 7行政强制措施扣押执行
- 8当场执行行政强制措施
- 9缺席判决强制执行需要多长时间才能执行
- 10唐朝开元之治时期执行了哪些政治举措?
- 11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区别
- 12法院判定不执行强制执行期限是多长时间
- 13欠款强制执行一辈子吗?
- 14薇娅严选被强制执行是怎么回事 薇娅严选为什么被强制执行
- 15如何执行行政强制措施
- 16行政强制执行措施
- 17代位追偿会强制执行吗
- 18不执行仲裁申请执行法院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措施
- 19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
- 20强制执行是否能执行行政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