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于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并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情况下,可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第一,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第二、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第三,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条件是什么
法录库
人气:8.75K
栏目推荐
- 1当场决定行政处罚的金额是如何规定的
- 2当场处罚的条件
- 3当场处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载明
- 4作出 -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
- 5行政处罚作出前应当告知当事人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 6当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复议期限
- 7行政处罚应遵循哪些基本原则,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 8确定圆的条件
- 9生男生女取决于什么?三基本条件可决定
- 10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经当事人签收后执行期限是多久?
- 11当场行政处罚决定内容包括什么
- 12不能当场做出行政处罚的是
- 13薇娅公司被行政处罚是怎么回事 薇娅公司为什么被行政处罚
- 14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适用范围是什么?
- 15执法人员当场执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什么规定?
- 16行政处罚决定申请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 17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可不对当事人告知吗
- 18行政处罚决定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 19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吗
- 20行政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决定条件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