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之后,当事人在法律规定时限内,既不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理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自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满6个月期限后,在3个月内任何一个时间段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若超过3个月的最长期限再申请执行,法院就不再受理。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强制措施法定期限是多久
法录库
人气:2.04W
栏目推荐
- 1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强制措施包括哪些
- 2行政处罚决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
- 3行政处罚强制执行强制措施规定是什么?
- 4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权限的期限是多久?
- 5行政诉讼法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
- 6行政强制措施设定权限划分
- 7行政法院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
- 8行政强制措施多久解除
- 9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行为期限是多久
- 10年检逾期宽限期是多久
- 11行政法规可以制定行政强制措施吗
- 12年检逾期宽限期是多久?
- 13限制人身自由是行政强制措施吗
- 14银行放贷逾期宽限期是多久
- 15行政强制措施和司法强制措施
- 16行政强制措施种类
- 17行政强制措施扣押期限起止日
- 18行政强制措施有法律措施
- 19责令限期整改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吗
- 20北京重污染天“五日制”尾号限行措施将继续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