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和有期徒刑能够合并执行。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拘役和有期徒刑能否合并执行
法录库
人气:9.4K
栏目推荐
- 1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是什么
- 2有期徒刑与拘役和管制之间如何并罚
- 3数罪并罚的有期徒刑是否吸收拘役
- 4有期徒刑和拘役怎么实现并罚?
- 5刑事犯罪:拘役或者管制有什么区别
- 6如何并罚有期徒刑和拘役管制
- 7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如何执行
- 8管制和有期徒刑并罚能怎么执行
- 9有期徒刑和管制如何合并执行
- 10拘役与有期徒刑能不能并罚
- 11执行拘役管制有期徒刑
- 12拘役 并罚 - 有期徒刑 年
- 13古代如何执行死刑 需皇帝三次确认才可执行
- 14拘役能不能与有期徒刑并罚
- 15拘役与有期徒刑的合并
- 16刑期合并拘役有期徒刑
- 17有期徒刑和拘役怎样合并执行
- 18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怎么执行
- 19有期徒刑缓刑和拘役缓刑判决怎么执行
- 20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有哪些区别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