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拨打全国统一的环保举报热线电话12369,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拨打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向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事项,请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气味环境污染如何举报
法录库
人气:1.96W
栏目推荐
- 1环境污染举证责任是如何分配的呢
- 2环境污染包括 环境污染分为哪几类
- 3如何认定污染环境犯罪 - 污染环境罪怎么认定
- 4学校附近环境污染举报信范文
- 5林木死亡多少属于严重污染环境? - 污染环境罪
- 6如何防护环境污染
- 7大气环境污染防治
- 8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法
- 9环境污染有哪些
- 10环境污染损害赔偿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 11空气清新剂有什么危害?污染环境
- 12雾霾算环境污染吗 - 环境污染包括什么
- 13如何理解环境污染侵权举证责任倒置规则?
- 14农村散养猪污染环境怎样举报
- 15环境污染举证责任是如何分配的?
- 16遇到环境污染怎么投诉举报?
- 17环境污染责任是如何承担的 - 什么是环境污染责任
- 18大气环境污染的危害
- 19如何理解环境污染侵权 - 环境污染侵权特点是什么
- 20如何治理环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