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管辖地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立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伪造证据罪在哪立案
法录库
人气:9.24K
栏目推荐
- 1帮助伪造证据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 2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立案标准
- 3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界限
- 4伪造合同诈骗罪 - 伪造合同诈骗罪立案标准
- 5唐太宗制造的冤案 谋反罪缺证据就说“欲反”
- 6诈骗罪立案标准: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 7伪造证据罪的构成要件是哪些
- 8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 9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如何立案
- 10哪些条件会构成帮助伪造证据罪
- 11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 12诉讼代理人伪造证据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 13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客观方面有哪些要件?
- 14刑法中伪造金融票证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 15伪造身份证件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 16当事人伪造证据成立罪名吗
- 17帮助伪造证据罪如何处罚? - 民事诉讼做伪证
- 18诉讼代理人伪造证据罪的四要件是哪些
- 19伪造货币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
- 20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立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