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公安机关不予立案该如何处理
法录库
人气:1.75W
栏目推荐
- 1公安机关立案重婚罪后怎么处理?
- 2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的话我要怎么办
- 3公安机关弃婴如何处理
- 4婆媳关系应该如何处理
- 5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不够立案标准公安机关会立案吗
- 6不予立案如何处理 - 证据不足
- 7报警后公安机关如果不立案怎么办
- 8公安机关立案后追诉时效如何计算
- 9不予批捕直诉的案件退回公安机关是合理的吗?
- 10职务侵占不足六万公安机关如何处理?
- 11该立案不立案的如何处理
- 12承诺捐赠不履行该如何处理
- 13如何报案?当你需要公安机关帮助时
- 14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条款规定不立案不侦查吗?
- 15立案过程中要注意哪些 - 公安机关不立案怎么办
- 16公安机关立案条件有哪些 - 什么情况下公安立案
- 17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申诉状怎么写
- 18不满足公安部关于刑事立案追诉标准的会被立案处理吗?
- 19该立案不立案如何处理
- 20危机公关处理流程 危机公关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