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一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下列交易形式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1)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的;
(2)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的;
(3)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的。
受贿数额按照交易时当地市场价格与实际支付价格的差额计算。
前款所列市场价格包括商品经营者事先设定的不针对特定人的最低优惠价格。根据商品经营者事先设定的各种优惠交易条件,以优惠价格购买商品的,不属于受贿。
以交易方式收受财物是受贿罪吗
法录库
人气:1.19W
最新文章
栏目推荐
- 1受贿罪中没收财产是指什么?
- 2非公务人员受贿罪与受贿罪的异同点是什么?
- 3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受贿罪怎样区分?
- 4受贿构成受贿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 5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与受贿罪的区别是什么
- 6事后受贿能构成受贿罪吗
- 7受贿罪与行贿罪适用重罪吸收轻罪原则吗
- 8太监受贿竟相当于百年财政收入 被千刀万剐
- 9受贿罪中的受贿是什么意思?
- 10退回受贿金额还构成贪污受贿罪吗
- 11长沙一交警违规销分6年受贿超千万是怎么回事 长沙一交警违规销分6年受贿超千万被判刑几年
- 12受贿罪判多少年 - 什么是受贿罪
- 13单位受贿罪与个人受贿的区别是什么
- 14北交所的交易方式不包括
- 15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 怎样对受贿罪进行认定
- 16医生回扣是受贿罪还是单位受贿罪?
- 17收受他人多大金额算受贿罪
- 18村委员受贿会构成受贿的罪吗
- 19收受礼金与受贿罪的区别
- 20单位受贿罪与受贿罪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