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贪污罪和贿赂罪的区别是什么
法录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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