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监视居住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取保: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监视居住可以转取保候审吗
法录库
人气:2.85W
最新文章
栏目推荐
- 1居家健康监测可以换地方住吗 居家健康监测可以住酒店吗
- 2监视居住能变更为取保候审
- 3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条件
- 4哪些情形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 5取保候审变更监视居住条件
- 6指定监视居住变更取保候审
- 7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哪个严重
- 8广州公租房可以转租吗 广州公租房可以有共同居住人吗
- 9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的联系
- 10火星可以居住人类吗
- 11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对比表
- 12取保候审变更为监视居住
- 13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的对比
- 14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的区别
- 15取保候审后能否监视居住?
- 16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的区别
- 17监视居住取保候审那个重
- 18取保候审后还有监视居住
- 19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要扣押身份证吗
- 20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