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刑法规定,犯罪未遂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由此可以判断如果第一次贩毒未遂是经过审判的,那么是受到刑罚了的。因此,三次实施贩毒犯罪未遂是否减轻处罚,应当依据此前是否受过刑罚、具体多少量等情形综合考虑如何量刑。
《刑法》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三次贩毒未遂能否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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