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汽车保险新政策
法录库
人气:6.21K
最新文章
栏目推荐
- 1山西车险17年5月新政策
- 2东营养老保险新政策
- 3退休养老保险新政策
- 4临沂养老保险新政策
- 5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
- 6什么是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 7社保养老保险最新政策解读
- 82021重庆新能源汽车停车免费政策 重庆新能源汽车限号吗
- 9养老保险新政策补交
- 10汽车泡水了保险公司会赔新车吗?汽车泡水了是自己叫拖车还是等保险
- 11河北养老保险新政策
- 12社保养老保险新政策是怎样的
- 132018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分析
- 14汽车保险如何理赔 - 当出现意外车祸汽车受损时
- 15年养老保险新政策
- 16补交养老保险新政策
- 17深圳养老保险新政策
- 18过户车辆保费新政策
- 19山西养老保险新政策有哪些具体新增内容?
- 20关于养老保险2021年新政策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