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已经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七十条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第七十一条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对交通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未按照规定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的,不予通过审验。
驾驶证审验新规定
法录库
人气:3.24W
栏目推荐
- 1新交规驾驶证a2本没扣分用年审吗
- 2机动车驾驶证期满换证及审验办理
- 3c证驾驶证消分新规定
- 4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怎么解决
- 5驾驶证审验能提前多少天
- 6驾驶证逾期换证新规定
- 72013年驾照考试新规定,2013年考驾照新规定,驾驶人违法处罚新规
- 8b2驾驶证年审新的法定时间是多久审核一次
- 9驾驶证年审规定
- 10新版驾驶证规定
- 11驾驶证如何年审
- 12驾驶证审验是什么意思
- 13醉酒驾驶吊销驾驶证后无证驾驶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 14驾驶证扣分新规定
- 15吊销驾驶证新规定
- 16驾驶证年审新规定2021年是什么?
- 17驾驶证怎么审验
- 18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怎么办
- 19驾驶证几年一审 现在驾驶证几年一审
- 20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内容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