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社会保险基金收款收据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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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湖南省社会保险基金收款收据是怎样的

湖南省社会保险基金收款收据是怎样的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社会保险参保缴费

记录查询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00201400500Y

实施编码:11430100006127184C300201400500Y01

业务办理项名称:社会保险基金

收款收据打印业务办理项:编码11430100006127184C300201400500Y01

委托部门无办件类型即办件

联办机构无行使层级市级/隶属

实施主体:人社局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编码:11430100006127184C办理形式窗口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1 (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1 ( 工作日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否

二、社保账户余额能取现吗

社保账户余额不可以取现,其中医保账户余额可以供持卡人日常在药店买药、医院支付医药费,但是不能取现或套现;养老账户余额则只有在持卡人达到退休年龄后,且缴费未满15年,方可将余额提取,若是缴费满15年即可享受每月养老金待遇,余额也不能取。

社保是国家推行的福利性保障,参保可以享受医保、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障,投保优先级要高于商业保险

三、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如何计算

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个人养老保险是按缴费基数的20%缴纳的,其中缴费基数的12%划入统筹账户,缴费基数的8%列入个人账户。

以后退休时计算养老金金额同样分二部分。一部分是从统筹账户中计算,就是基础养老金;另一部分从个人账户中计算,就是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企业按本企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北京是19%,其他城市可能不同),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一般为8%)。

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由自己负担。

综上所述,社会保险基金收款依据主要包含办理事项及个人相关信息、具体的办理业务部门。除此之外,当地社保缴纳费用主要根据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以及个人身份进行变动。实际的保险登记和保险费用缴纳以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