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应当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二条
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该送达给谁
法录库
人气:2.69W
栏目推荐
- 1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的措施有哪些
- 2辟邪保平安的护身符
- 3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 遭遇家庭暴力
- 4怎样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 5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 当遭遇家庭暴力时
- 6法院作出保护令有时间限制吗?
- 7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申请人可以申请撤销吗
- 8法院作出保护令有时间限制吗
- 9申请书(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用)
- 10哪种情形下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 11保护自身安全 正确用电
- 12人民法院家庭暴力案件人身保护令
- 13工伤认定应该送达给本人吗?
- 14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有哪些
- 15如何申请 - 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
- 16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书面有困难怎么办
- 17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有多长
- 18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是什么
- 19离婚纠纷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是什么
- 20信用卡安全码怎么保护 信用卡安全码的保护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