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情况的,一般情况下,有父母存在的孩子是不允许被收养的。但是生父母确实因为家庭非常的困难,而无法抚养孩子的时候,是可以允许他人收养孩子的,此时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履行收养手续后才能收养。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四条 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民政局第三胎能不能送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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