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结算纠纷可以约定管辖,但不得超出法律要求管辖范围。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工程款结算纠纷可以约定管辖吗
法录库
人气:3.07W
栏目推荐
- 1张若昀涉1.4亿违约纠纷是怎么回事 张若昀涉1.4亿违约纠纷是什么情况
- 2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可以约定异地仲裁吗
- 3借款纠纷管辖法院能不能约定
- 4工程纠纷管辖地要如何确定
- 5借款合同管辖法院可以约定吗
- 6房产买卖纠纷管辖权地可否约定
- 7民法典当中加工承揽合同纠纷律师可否帮助约定管辖?
- 8专利纠纷允许调解?专利纠纷的调解结果有哪些?
- 9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管辖规定
- 10工程债务纠纷怎么确定管辖
- 11工程款纠纷是否属于专属管辖
- 12工程款纠纷诉讼时效多长
- 13给付工程款纠纷是否专属管辖
- 14工程债务纠纷怎么确定管辖?
- 15男朋友纠结可以结婚吗
- 16约定管辖适用侵权纠纷吗
- 17工程纠纷管辖地该如何确定?
- 18合同效力纠纷是否可约定管辖
- 19侵权责任纠纷适用约定管辖吗
- 20合同纠纷能约定管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