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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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我要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要离婚男方不同意可以直接携带书面的民事起诉状和相关的证据材料到法院来起诉离婚,起诉离婚和协议离婚哪个好实际上是因人而异或者是根据具体的事项来做出不同的判断,两种方式的比较:

协议离婚:

1、要求双方协商一致(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都协商一致),否则不能办理;

2、必须双方亲自到场办理,不能由他人代理;

3、速度快,费用省;

4、必须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双方常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不一致,可能会比较麻烦。

诉讼离婚:

1、只要双方在离婚、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三个问题中有一项不能达成一致,只有通过诉讼解决;

2、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要出庭,但特殊情况下(如当事人在国外,不便回国),可以由代理人代为办理;

3、法院审理有一定的程序要求,一般采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法院会在两至三个月内审结(视法院办案效率而定,也有的会在一个月左右结案)

4、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处理,则诉讼费可能会比较高;

5、可以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法院办理,不受户口所在地的限制(如果双方已经协商一致,但是回户口所在地办理不方便,可以在经常居住地通过法院办理,以调解的方式离婚)

二、起诉离婚应到哪个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离婚诉讼通常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另外有几种特殊情况如下:

1、对不在国内居住的人、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被劳动教养和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或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所,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离婚诉讼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法院管辖。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法院有权管辖。

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在国内起诉离婚,由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法院管辖。

当代社会,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或者是性格不合无法挽回感情,那么就可以要求离婚,但是其中一方不同意离婚,也并不意味着就没有办法解除夫妻关系,对于夫妻双方其中一方来说,可以单方面的起诉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