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如何办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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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如何办理离婚

众所周知,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不能绝对异地,那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异地离婚手续又应当如何办理呢?下面,随本站小编一起来学习下相关内容吧。

异地离婚手续办理规定:

1、若协议离婚必须回户口所在地,离婚登记是要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 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

2、若诉讼离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 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 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相关离婚的法律法规: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 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综上可知,若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必须回户口所在地,离婚登记是要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若男女双方选择诉讼离婚,要么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要么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你对此办理异地离婚手续还有其他疑问,欢迎你及时咨询我们本站,我们将尽快为你提供相应地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