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应当视为要约。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售楼广告内容没兑现属于违约么
法录库
人气:2.22W
栏目推荐
- 1南京条约内容
- 2房租租赁合同没有违约内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 3关于广州租售同权政策内容有哪些?
- 4销售合同违约责任条款约定哪些内容
- 5售楼广告是否是购房合同
- 6售楼广告内容没兑现属于违约吗
- 7购房违约金何时兑现
- 8如何写好房屋出售广告
- 9销售合同违约责任处理内容是什么
- 10交行好现贷违约 交行好现贷违约金是多少
- 11商业承兑汇票没有及时兑现怎么办
- 12伪造售楼合同属于什么罪
- 13广州湾租界条约的主要内容 条约原文内容介绍
- 14不一致怎么办 - 购房时售楼广告与房屋实际状况
- 15合约三年没租完属于违约吗
- 16悬赏广告属于要约中的一种形式吗?
- 17售楼时的广告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 18劳动合同违约协议关于违约金有哪些内容?
- 19售楼广告是不是购房合同
- 20合同内容与实际内容不一致属于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