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民法典》承揽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可以约定,也可以法定。关于履行地的相关规定是:
1.当事人约定履行地,如果没有约定履行地或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2.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
3.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民法典承揽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法录库
人气:2.02W
栏目推荐
- 1如何确定民间借贷合同的履行地?
- 2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
- 3联合国:人类无法履行气候变化承诺 泰国曼谷10年后淹一半
- 4买卖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 5如何确定劳动合同履行地
- 6行纪合同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
- 7合同无法履行的后果有哪些
- 8民法典规定承揽合同工伤会如何处理?
- 9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管辖法院
- 10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借款
- 11民法典中如何履行效力待定合同
- 12服务合同履行地法院如何确定?
- 13承诺捐赠不履行该如何处理
- 14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 15民间借贷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 16承揽合同纠纷如何确定
- 17如何确定民间借贷合同的合同履行地
- 18《民法典》规定应该如何认定加工承揽合同
- 19承揽合同专利侵权都有哪些形式?
- 20民法典规定合同无法履行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