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应诉的被告人,应当在接收到法院的起诉状副本起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同时应诉人应当积极准备相关证据材料,等待法院开庭。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买卖合同纠纷怎么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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