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物品的人发布的悬赏公告不可以撤销,一旦拾得人履行了公告的行为,丢失物品的人必须要按照成年履行义务。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权利人可否不履行悬赏承诺 - 悬赏寻找遗失物
法录库
人气:2.12W
最新文章
- 1发布的悬赏合同是诺成合同吗
- 2什么是悬赏广告?
- 3发布悬赏广告是单方法律行为吗
- 4悬赏广告是单方法律行为吗
- 5通缉悬赏金额标准
- 6悬赏广告是什么
- 7悬赏广告的性质
- 8悬赏广告民法总则
- 9悬赏广告是合同吗
- 10悬赏广告效力
- 11已经发布悬赏合同可以撤销吗
- 12悬赏广告纠纷
- 13悬赏广告的效力
- 14悬赏广告的纠纷
- 15悬赏广告起诉状
栏目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