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破产宣告的时间,司法机关在自由裁量的过程中应当依照及时原则作出裁定。法律上没有规定具体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
裁定破产 宣告破产 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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