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权确认纠纷诉讼中,如果在紧急情况下,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股权转让纠纷是否能申请财产保全
法录库
人气:2.14W
栏目推荐
- 1股权转让纠纷是否适用合同法条例
- 2股权转让纠纷是否为专属管辖案件
- 3股权转让要交什么税
- 4离婚期间车辆能否申请财产保全
- 5股东股权转让的会计分录是什么 股东股权转让会计分录是什么
- 6股权转让纠纷诉讼请求
- 7离婚案件中能否申请财产保全
- 8申请专利权是否能转让
- 9侵权纠纷申请财产保全费用是多少
- 10房屋拆迁能否申请财产保全
- 11股权转让纠纷案诉讼请求
- 12公司债务纠纷起诉程序怎么申请财产保全
- 13公司能否将股权全部转让
- 14能否转让债权 - 申请破产前
- 15仲裁是否可以申请保全股权
- 16民间借贷纠纷诉讼当事人要申请财产保全吗
- 17怎么申请财产保全?
- 18安置房的产权是属于自己的吗?有房屋纠纷的房子能拆迁吗?
- 19离婚诉讼中被告能否申请财产保全
- 20股权转让担保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