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董事会召开的条件是:
1、代表百分之十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
2、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
3、监事会提议。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条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临时董事会召开的条件是什么
法录库
人气:1.1W
栏目推荐
- 1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是什么?
- 2好久不见开董事会更换董事是哪一集
- 3董事长应当如何召开董事会?
- 42020两会召开时间和结束时间 2020两会是什么时间召开
- 5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是否合法?
- 6召开董事会会议的程序
- 7如何召开董事会会议
- 8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流程
- 9《公司法》召开临时股东会有什么规定
- 10临时董事会召开条件
- 11召开董事会会议的程序是怎样的
- 1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召开的条件是什么?
- 13公司法董事会召开的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 142021年两会什么时间召开?
- 152016两会召开时间 两会什么时候结束
- 16什么人可以提出召开股东临时会议
- 17股东会召开条件是什么?
- 18董事会召开流程
- 19监事会定期会议召开时间是什么?
- 20董事会召开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