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按以下几种情形分别处理: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应当向公司和其他股东告知拟受让人和拟转让价格条件,并征求其是否同意转让的意见。公司和其他股东应于30日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者视为同意转让;公司和其他股东再起诉请求撤销转让行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即转让股权,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转让人将转让股权价款用于补足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并且可以追加受让人为第三人参与诉讼。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即转让股权,受让人以转让标的存在瑕疵或者受到欺诈为由主张撤销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3.名义股东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而将股权转让的,实际出资人按照约定请求名义股东赔偿其因股权转让而遭受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权转让纠纷该怎样处理
法录库
人气:3.09W
栏目推荐
- 1股权转让纠纷审理思路
- 2车辆债权转让纠纷怎么处理
- 3怎样正确处理邻里纠纷
- 4版权转让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 5股权转让款纠纷审理
- 6股权转让纠纷代理意见
- 7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 8股权转让纠纷管辖权的确定是怎样的?
- 9公司股权转让纠纷管辖法院怎样确定
- 10遇到宅基地转让纠纷该如何处理
- 11婆媳纠纷男人该站那边
- 12股东分红权纠纷该怎么处理
- 13债权转让纠纷要怎么处理?
- 14大股东不同意转让股权的股东情形该怎么处理?
- 15虚假债权转让纠纷怎么处理
- 16股权转让要交什么税
- 17格力筹划股权转让情况怎么样 格力为什么要转让股权
- 18怎样确定股权转让协议纠纷法院管辖
- 19股权转让纠纷二审代理
- 20股东知情权纠纷案应该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