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公司法》第152条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股东代表诉讼的被告范围较广,任何侵害公司利益,而公司无正当理由拒绝或怠于对其行使诉权的侵害人,均可能成为股东代表诉讼的被告,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清算组成员以及其他任何人。这样有利于最大限度利用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来维护公司利益进而维护原告股东的利益。
股东代表诉讼被告的范围有多大
法录库
人气:2.69W
最新文章
- 1股东代位权诉讼中的董事作为被告时的诉讼程序
- 2股东代表诉讼原告是谁
- 3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直接诉讼的区别?
- 4股东代表诉讼和股东直诉的区别是什么?
- 5股东代表诉讼和股东直接诉讼的区别包括什么?
- 6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直接诉讼的区别是什么?
- 7股东代表诉讼和股东直接诉讼的区别是什么?
- 8股东诉讼与股东代表诉讼的区别是什么
- 9执行董事是否能做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
- 10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直接诉讼的区别是什么
- 11股东代表诉讼起诉时具有股东资格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 12股东直接诉讼和股东代表诉讼的区别是什么
- 13股东代表诉讼里的代表是什么意思
- 14股东诉讼与股东代表诉讼的区别
- 15小股东没有权力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吗
栏目推荐
- 1仲裁和诉讼有什么区别 仲裁和诉讼的区别
- 2股东代表诉讼管辖的内容有哪些?
- 3股东代表诉讼有诉讼时效吗
- 4股东代表诉讼的程序
- 5股东代表诉讼胜诉利益是否归股东
- 6更年期的年龄范围是多大
- 7成都高新区范围有多大
- 8玻尿酸除皱范围有多大
- 9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直接诉讼不同点在哪
- 10股东代表诉讼股东必须需要持股百分之十吗
- 11股东代表诉讼以谁为原告
- 12股东直接诉讼和股东代表诉讼
- 13股东代表诉讼有哪些情形?
- 14股东代表诉讼胜诉利益归股东吗
- 15股东代表诉讼的特点有什么
- 16隐名股东的股东代表诉讼吗
- 17股东代表诉讼与公益诉讼的区别是什么?
- 18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直接诉讼
- 19广西股东大会与股东代表大会的区别
- 20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