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对其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工程质量负最终责任,承担保修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对其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工程质量负最终责任,向买受人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承担保修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有关住房质量和性能等方面的要求,应在建设合同中予以明确。
经济适用住房的施工和监理,应当采取招标方式,选择具有资质和良好社会责任的建筑企业和监理公司实施。
谁对经济适用房工程质量负责
法录库
人气:3.15W
栏目推荐
- 1工程质量问题谁负责
- 2长沙经济适用房过户流程
- 3经济适用房贷款方式有哪些
- 4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
- 5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申请书范文
- 6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流程
- 7政府回购经济经济适用房
- 8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类项目适用
- 9二手房购买后出现质量问题要由谁负责
- 10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经适房?
- 11二手房购买后出现质量问题谁来负责?
- 12经济适用房的过户流程
- 13经济适用房交房流程
- 14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 经济适用房购买流程
- 15经济适用房选房流程是怎样?
- 16经济适用房过户后还是经适房吗
- 17经济适用房赠与过户程序
- 18经济适用房购买流程
- 19什么是经济适用房?
- 20怎样对经济适用房的财产分割?